六個拒做運動不成立的理由(上)

四年前的初夏,我決心要令以後的我比以前的我優勝,所以開始做運動。直至現在,我依然認為那是我人生裡做過最正確的決定。

運動徹底改變了我的生命:我的生活、飲食、自信心和健康因它完全改變。因此,我想邀請你一起感受運動帶來的正能量,因它絕對會是以後你的快樂來源。

這一刻你的腦海可能浮現一些反駁的理由(我稱之為「藉口」),不要被腦內的「魔鬼」阻止你踏出第一步!讓我替你把反駁理由一一解破!

反駁一:我很滿意我的身形,不需要靠做運動減肥。

每個人做運動的原因都不一樣,改善身形只是眾多原因裡的其中一個。我從朋友口中聽過各種原因,包括:

  1. 健康
  2. 改善姿勢
  3. 追求女生
  4. 不影響體重下吃更多東西

所以,就算你很滿意現有的身形,你還有很多做運動的理由。

反駁二:做運動後體重也不一定下降。

首先,體重不代表一切。你的體重輕,不見得你的身形就會好(例:Skinny Fat);你的體重比人稍高,但你可能有令人羨慕的肌肉線條。肌肉比脂肪密度高,所以也較重。因此,比起體重,「脂肪比例」更能反映你的身形。以我(身高165cm)為例,體重雖然只徘徊在49-51kg之間,但脂肪比例卻有15-18%的差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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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次,單靠做運動是不能讓體重下降的。在健身的圈子內有一條眾所周知的規則,叫「The 80/20 Diet Rule」,即是要改善身形,運動的比重只佔20%,而飲食則佔80%。所以,要減肥的話,做運動是必須,更重要的是控制飲食。

反駁三:每天要上學/上班,我根本沒有時間做運動。

反駁四:我不想變肌肉型⋯⋯

反駁五:我根本不喜歡做運動。

反駁六:Gym的會費很貴,負擔不起。

在下篇,我會證明以上反駁都不成立,並替你找出最適合的運動!此外,我還會分享我過去的失敗經歷和克服它們的方法。請密切留意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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